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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离婚有什么法定条件?北京律师

2020-09-07 11:21 来源:zlw004
核心提示:很多人不知道其实离婚也是有法定条件的,那么决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?下面卓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内容,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:

  
  按照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夫妻“感情确已破裂”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。“感情确已破裂”是实体性规定,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  
  “调解无效”则是程序性规定,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  
 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,调解无效的案件,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“调解无效”是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一种反映。而有一些离婚案件,虽然是“调解无效”,但并非是夫妻“感情确已破裂”。
  
  在调解工作中,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,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,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。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,“调解无效”和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含义不完全相同,“调解无效”并不都等于“感情确已破裂”。
  
  因此,不应当把“调解无效”作为认定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根据。在审判实践中,既不要把“感情确已破裂”与“调解无效”完全等同起来。也不要把“调解无效”简单地作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标志。更不要把“调解无效”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。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“感情确已破裂”。
  
  相信通过以上内容的了解,大家已经基本能够明白了决定离婚有那些条件,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想继续了解的,可以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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