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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合同律师告诉您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实物提存

2020-09-18 15:11 来源:zlw004
核心提示:  如今社会,在现实生活中债务消灭的方式是比较多的,例如债务人清偿债务、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,人民法院判处终结债务执行等,而提存也是消灭债务的方式之一

   如今社会,在现实生活中债务消灭的方式是比较多的,例如债务人清偿债务、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,人民法院判处终结债务执行等,而提存也是消灭债务的方式之一,那么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实物提存?提存的法律效果是什么?就由律师平台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。

 
  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实物提存
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债务人对标的物进行提存的,可能到公证机关办理提存手续,公证机关是我国提存的法定机关。
  《提存公证规则》
  第四条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。
 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,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。
  第五条债务清偿期限届至,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,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:
  (一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;
  (二)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;
  (三)债权人不清、地址不详,或失踪、死亡(消灭)其继承人不清,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。
 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:
  (一)债的双方在合同(协议)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;
  (二)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,保证人、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(金)或其替代物提存的;
  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,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,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。
 
  提存的法律效果
  1、标的物提存后,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。提存期间,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。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
  2、标的物提存后,合同虽然终止,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。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,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、监护人。
  3、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,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,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,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,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,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。此处规定的“5年”时效为不变期间,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。
 
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债务人对标的物进行提存的,可能到公证机关办理提存手续,公证机关是我国提存的法定机关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律师平台网进行法律咨询。如果您的问题比较棘手,有可以点击北京合同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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