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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存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北京合同律师为您解答

2020-09-18 15:09 来源:zlw004
核心提示: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签订的合同生效后,合同的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,而提存是履行合同债务的重要方式之一,那么提存的适用的条件有什么?合同提

 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签订的合同生效后,合同的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,而提存是履行合同债务的重要方式之一,那么提存的适用的条件有什么?合同提存的法律效果有哪些?律师平台网小编咨询了北京合同律师为大家总结以下几点,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。

 
  一、提存的适用条件
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提存适用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债权人下落不明;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  第一百零一条【提存的要件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难以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:
  (一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
  (二)债权人下落不明;
  (三)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;
  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 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
  第一百零二条【提存后的通知】标的物提存后,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,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、监护人。
  第一百零三条【提存的效力】标的物提存后,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。提存期间,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。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。
 
  二、合同提存的法律效果
  标的物提存后,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。提存期间,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。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
  标的物提存后,合同虽然终止,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。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,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、监护人。
 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,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,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,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,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,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。此处规定的"5年"时效为不变期间,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。
 
  以上知识就是专业律师平台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提存适用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债权人下落不明;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读者到律师平台网进行法律咨询,也可以点击北京合同律师进行一对一在线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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